访问、讲座及教学

本行庄业丰律师及罗洁仪律师担任香港伍伦贡学院讲师

应香港伍伦贡学院邀请,本行庄业丰律师及罗洁仪律师参与「SSS3406 Law and Social Work(法律与社会工作)」课程的教学工作,将法律实务经验带进课堂,与学生分享专业知识及实务心得。

庄业丰律师负责教授「SSS3406 Law and Social Work(法律与社会工作)」课程。课程从法律与社会工作的跨专业角度出发,内容涵盖香港法律制度、刑事法、家庭法、儿童虐待及家庭暴力、反歧视及平等法、精神健康法例,以及社会工作者的专业责任、疏忽与问责等课题。课程亦着重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处理社会工作实务问题的能力,并引导他们思考法律、专业操守、社会公义与弱势社群权益之间的关系。罗洁仪律师则负责导修课(tutorial),透过案例讨论及课堂交流,协助学生巩固所学,并训练他们从法律及社会工作两个角度分析实际问题。

庄业丰律师兼具法律及社会工作训练背景,能够结合真实案例与前线经验,协助学生理解法律如何影响社会服务的日常运作及专业判断。罗洁仪律师则透过导修课,引导学生就课程内容作更深入的讨论,并把法律原则应用于不同的实务情境。

本行一向重视法律教育及专业传承,亦支持律师参与教学工作。期望两位律师透过课堂讲授及导修交流,协助学生建立法律思维、提升专业判断能力,并加深对社会责任及公共利益的理解。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