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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正文律师接受《明报》访问深入探讨了工伤权益问题

本行林正文律师接受《明报》采访深入探讨了工伤权益问题,特别是当雇主未购买劳工保险时,工伤家属所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工伤索偿指的是雇员因为在工作期间或因工作而意外受伤或罹患职业病,而根据《雇员补偿条例》向雇主提出的赔偿请求。这个条例旨在保障雇员在工作过程中受伤或患病后的权益,也不论意外责任谁属,确保他们能够快速地获得赔偿和医疗费用。根据《雇员补偿条例》第40条,不论合约期或工作时数长短、全职或兼职,所有雇主必须投购雇员补偿保险(即劳保),以承担雇主在法律(包括普通法)之下的责任,否则不得雇用雇员从事任何工作。因此,绝大部分的工伤赔偿均是由承保的保险公司支付,而非由雇主支付。然而,在少数情况下,雇主可能没有购买劳保,则有关赔偿将由雇主承担。假如雇主无力支付,该工伤赔偿将由雇员补偿援助基金支付。

雇员补偿援助基金的机制无疑有效地确保雇员不会因没有劳保而失去应有的赔偿。然而,雇员补偿援助基金用的是公帑,因此也要确保雇主确实无力支付,然后才会支付赔偿金。因此,伤者一般要将雇主(公司)清盘或破产,然后才能获得雇员补偿援助基金的赔偿。此过程既花时间,也花律师费。

林正文律师与工业伤亡权益会总干事萧倩文在这篇《明报》的采访中,详细探讨了劳工在没有劳保情况下索偿时遇到的困难,特别是涉及致命个案时,其家属未必能够在短时间内获得工伤赔偿以支持家庭经济。

原文网址: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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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伤亡权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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