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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法律责任与疏忽风险的实务探讨

疏忽法律講座

本行罗洁仪律师近日应新亚中学邀请,为校内教师及行政人员主持了一场专题法律讲座,主题围绕「学校的法律责任与疏忽风险管理」。讲座由学校行政团队安排,期望协助教职员在日常工作中更有效地掌握法律风险,处理与学生安全、纪律及校园管理相关的情况。

罗律师为香港执业律师,曾任《头条日报》「法理之间」专栏作者,并曾于多间本地大专院校讲课,累积丰富的法律实务与教学经验。她擅长运用贴近日常的真实案例,讲解法律概念,让非法律背景的听众亦能掌握重点。


法律视角下的「谨慎责任」

在讲座中,罗律师首先介绍「疏忽」这一法律概念在校园情境下的基本构成条件,包括谨慎责任、违责行为、因果关系及可预见损失等四项要素。她指出,学校与学生、教职员、访客之间存在一定的谨慎责任,这种责任虽非绝对,但法庭会根据实际情境,判断学校是否已采取足够而合理的措施以防止事故发生。

这些措施包括对校舍设施的妥善维护、活动期间的看管安排、对高风险情况的识别与应对等。在法律角度而言,即使某些意外最终未能完全避免,若学校已展示出合理的行动与判断,责任或会因此有所不同。

案例分析与制度反思

为说明相关法律原则的实务应用,罗律师特别分享了几宗曾于香港法庭审理的案例,例如有学生因课室门柄损坏而受伤,学校最终被裁定未尽维修责任;亦有个案涉及学生因纪律处分安排感到极度压力,继而出现精神困扰,法庭认为校方未有平衡教育目的与心理风险,需承担相应责任。

这些案例提醒学校,在处理学生行为或纪律事务时,除了着眼当下事件本身外,也应考虑其后续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对于具特殊学习需要或行为偏差的学生,学校更有需要保持与家长及相关人员做好沟通,并视乎情况作出适当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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